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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2章 西周的地方官职体系—国野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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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地方官职体系中的国野制,是西周时期特有的一种地方行政与军事统治制度,它深刻反映了西周社会的等级结构与地域管理特色。以下是对西周地方官职体系——国野制的详细阐述。

一、国野制的概述

国野制,亦称乡遂制,是西周时期在地方上实行的一种军事统治与行政管理制度。

其核心在于将地方划分为“国”与“野”两个区域,并据此设立不同的管理机构与官职,以实现对地方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这一制度体现了西周时期的社会等级结构与地域特色,对后世的地方行政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国的设置与官职

“国”,在西周时期通常指的是都城及其周围的地区,是贵族的政治中心与军事据点。

居住在国中的人被称为“国人”,他们多为贵族阶层,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待遇。

在国的区域内,设立了一系列的管理机构与官职,以维护都城的安全与稳定。

1. 管理机构

六乡制度:根据《周礼》等文献的记载,西周时期的国中居民被划分为六个乡,每个乡都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与官员,负责本地的治安、赋税、兵役等事务。

2. 主要官职

乡师:负责各乡的具体事务管理,包括治安维护、赋税征收、兵役动员等。

司徒:在国中虽然主要负责全国的土地与农业管理,但在地方上也设有相应的官员协助管理地方事务。

其他官员:如掌管祭祀的宗伯、掌管刑狱的司寇等,在国中也设有相应的分支机构与官员。

三、野的设置与官职

“野”,则是指国以外的广大地区,其地域广阔,居民多为平民阶层,经济地位与政治待遇相对较低。

在野的区域内,也设立了一定的管理机构与官职,以维护地方秩序与征收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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