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开始行动(1 / 2)
中环王后大道,文华东方酒店,法兰克餐厅。
曾玉麟跟着一位白人侍者,一路来到自己的法学院同学兼前女友刘佳育那里:
“我记得你之前话过,最唔喜欢法兰克菜来的?”
刘佳育的身材比较矮,只有一米五几。
她的穿搭也一般,上身是袖口挽起的白色衬衫,下身搭了一条白色阔腿裤,头发扎起来束在脑袋后面;不但完全没有小女生的柔美,还显得她非常强势。
也就是脸蛋足够漂亮,还能让人容忍几分。
“哼,我之前仲唔喜欢你在约会时迟到。”
刘佳育咽下食物,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红酒,语气很是不善。
“我现在是前男友啦,”
曾玉麟对这位前女友笑了一下:“前男友迟到就冇所谓啦。”
“……你跑来找骂呀?”
刘佳育白了前男友一眼:“有事快讲。”
曾玉麟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掉,让白人侍者拿走,坐下喝了一口柠檬水:
“乔达诺的法律顾问,是你的契爷金牙丁吧?”
他所说的“金牙丁”是一位名叫丁邦民的大律师,在香江很有名气,特别是在商界,很多知名商人是他的客户,很多报纸说他是香江收费最贵的
律师,按天计要50万块。
之所以戏称为金牙丁,意思就是牙口张开黄金来。
丁邦民和其他三位收费高有名气的大律师,被报纸凑成了所谓的“香江四大法王”。
但曾玉麟却对丁邦民很是不屑,帮一些有钱人打赢官司的就是法王啦?
这位金牙丁,在法界混了快三十年,结果连港府的法官或律政专员都混不到,也就能骗一骗不懂行的普通市民啦。
特别是到处乱认年轻律师当自己的契仔契女,是把希望寄托到这些年轻律师的身上,想他们发达后能吹一吹自己这位契爷。
事实上,丁邦民最知名的一件案子,是给大商人蒋高志做私人法律顾问,正好遇上蒋高志被绑架勒索1亿美刀,最终花了1100万美刀赎回来。
丁邦民居然把这事挂在嘴边,就差对大家说蒋高志是他亲手救回来的。
曾玉麟入行多年,没见过几个大律师会这么吹自己。
“……关你咩事吖?”
刘佳育很是不耐烦。
见前女友不耐烦,曾玉麟把一只文件袋递了过去:“看看,送你的礼物。”
“装神弄鬼……”
刘佳育拆开文件袋,取出第一份文件看了几眼,就瞪向
前男友。
曾玉麟伸手拿过前女友的酒杯喝了一口:“我跑来找骂?”
刘佳育快速翻完这份文件,对前男友问道:“这、这是天博的案子吗?”
“当然喽。”
曾玉麟对前女友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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