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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有备而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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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思水只觉得自己手脚冰凉,甚至在发抖:

“我们窃的是漫画读者和东瀛鬼佬的钱,他要窃的是我们这些年赚到的钱,再加上香江的东瀛漫画市场,而且大义凛然……”

谁能想到,一个如此年轻的四九仔,竟能布下这么厉害的局!

谢思水立刻起身走出法庭,用大哥大打给财务:

“立刻把公司同我父亲账上的所有现金,转到我哥哥的名下,再转去海外,总之一分钱也别留在香江,我们只有48小时!”

……

在谢思水离开后,丁邦民跳了出来,装出一脸正气,说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是漫画侵权,顶多算“未经许可宣传东瀛漫画”!

洛克第对这位徒孙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提请法庭传召三位证人,证明这些公司知道自己在侵权东瀛漫画。

这三位证人是高林提前安排进天龙公司、信安书局和白马公司的,她们之前都是夜总会的陪酒女。

“请问证人,”

丁邦民跳出来大声喝问道:“你身为天龙公司的职员,为乜给原告方作证?我是否可以怀疑原告方对你许诺了某些好处!?”

“花名玩仔荣的总经理是字头成员!”

女秘书在证人席大声说道:

“他在办公室多次对我进行骚扰,我仲保留了录音!我之所以站出来,是希望法官大人为我主持正义,唔让天龙这种字头公司继续存在,把玩仔荣、黎天龙他们绳之以法!”

说完这番早就准备好的话,女秘书的眼眶直接泛红,但心里想的却是玩仔荣这老混蛋,每次还扯什么自己吹不好。

……

虽然早知对方有着充足的准备,但被告大律师们还是有些忍不住:

三位证人,一个为了工作记日志、一个谈恋爱了写日记、一个竟然是学做台账,把三家公司至少一个月以上的盗版行为,记录得清清楚楚:

别说什么制版、印刷、铺货,什么定价、销量、奖惩,甚至连三家公司派职员去东瀛买漫画坐得航班编号是什么都记录下来了!

至于出席作证的理由,第一位证人是被骚扰,有录音证据,还算是“正常”。

第二位证人说她的男友被公司克扣工资,要为男友出一口恶气。

第三位证人居然说是因为公司追求她的人太多了,而且用盗版赚来的钱追求自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被告大律师差点当庭失控:

你在公司领了两个月的薪水,追求者的礼物也

都收到手,居然有脸说不尊重!?

而且你同时吊着四位公司职员,害得他们花费大量金钱给你买礼物,请你吃饭请你玩,你居然把他们的事迹都记下来,让大家看笑话!?

最后压轴的是石川忠清。

在摄影机对准后,不用宣誓的石川忠清掏出了一份证词,用日语开始作证,身旁站着一位领事馆的专业人士进行同声传译:

“法官大人,我是东瀛外务省派驻香江的石川忠清,现任香江领事馆文化参事、香江东瀛文化协会的第一副会长……”

证词或者说演讲稿,读完长达十几分钟,但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三条:

第一条,他能证明北拳王的正版授权是有效的。

第二条,他的上司已经向港府提出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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