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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先抑后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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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这种参折,绝对没有“淹了”的道理;也不可以不经调查,就“应毋庸议”。

尽管如此,整整过了四天,关于查办此案的上谕才发了下来:

“六科给事利营私之举,何以责夫贪吏之借势侵渔,蠹胥之趁机勒索者也?”

“万青藜兼署部务,纵未闻有受贿枉法之行,何能免失察溺职之责?”

“夫天道无常,人事有凭,臣昧死伏乞皇太后皇上立赐罢黄绍祖、毛英章、李宗绶、宋尊邦,一并听候查办。万青藜亦应查取职名,交部议处。”

这个折子比上个折子更加厉害,直接把黄绍祖拎了出来,而且摆出了索贿、受贿的具体数字:索贿“十五万”,受贿“九万”,有如亲见。

说什么“续有风闻”,其实大伙儿都明白,王永泰写第一个折子的时候,第二个折子必是已经在打腹稿了,如果第一个折子发生足够效用,就不上第二个折子;现在必是觉得朝廷没有大动干戈的意思,才上第二个折子的。

至于万青藜,以礼部尚书兼署了一阵子户部尚书——刚好就是安徽派人进京奏销军费的那段时间。阎敬铭到任后,万青藜自然就交卸了户部的差使。由始至终,这个户部尚书的位子根本没有坐热,却撞上了安徽报销案的大麻烦,只好自叹倒霉了。

好在对于万青藜,王永泰还肯说上一句,“未闻有受贿枉法之行”。

也有人在这个折子里出了风头的,这就是阎敬铭。按王永泰的说法,户部原本索贿十五万两,安徽觉得太多,但讲不下价来。就在这个时候,传出了阎敬铭出任户部堂官的消息。户部上下畏惧阎敬铭清正,只好赶快照安徽的还价收货结案。

阎敬铭人还在山东,便轻轻松松打掉了北京的七万两银子,则阎丹初锋芒之锐,实在是可观得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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