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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血染的荫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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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克桑挥刀之后,后退一步,背后一脚,将李世忠一个无头身躯,踹得俯趴在地。…,其时正午,气血最旺,李世忠颈血狂喷,将巡抚衙门正厅檐下的台阶,都染红了。

院子里的人们,大都还没有站起身来,伊克桑颁旨之时,已是听得上气不接下气,现在见到血了,脑袋一晕,又当场栽倒了几个。

伊克桑将“名物大般若长光”递给一个轩军士兵,那兵双手接过,并不收刀入鞘,而是捧到屏风后面,用白棉布细细擦拭干净之后,再均匀涂上枪油——就是斯潘塞连珠枪所用的枪油,然后才可以收刀入鞘。

“名物大般若长光”天下神兵,固有切金断玉之能,但身子骨儿,其实极为娇嫩,保养的功夫,必须做得一丝不苟。

伊克桑转向英翰:“抚军,我已经可以交旨了,接下来就请抚军训谕。”

安徽通省,英翰和他的心腹,是唯一事先知道伊克桑今日动作之人,但依旧看得惊心动魄,听他如此说,连连摇手,说道:“子山,你是奉了旨的,还是由你继续主持。”

伊克桑微微一笑,说道:“那我就有僭了。”

就在这时,一个轩军军官匆匆走进正厅,立正行礼:“报告师长!李世忠的家人,已全部带到!”

伊克桑带到安徽来的“五百提标亲军”,其实是第三师的一个营,天天叫的都是“师长”,一时之间。没法子改口成“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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