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狗血淋头,无言以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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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军机处,几个军机大臣,凑在一起,开议“丁忧守制种种,是否有可以改益之处”?不过,这个题目,异常敏感,几乎没有一个“读书人”,肯冒天下之大不韪,主动提议“改益”这个已经行之千年的制度——主要就是缩短守制的期限。
军机大臣中的曹毓瑛、许庚身、郭嵩焘,都是地道的“读书人”。
于是,会议的气氛,就有点儿尴尬了。
“这个事儿,”关卓凡说,“说急也急,说不急也不急,原不是开议一回就能定规的,不过,如果今儿多少能议一个眉目出来,我去和翁叔平打擂台,也能多一点儿底气。”
顿了一顿,笑了一笑,说道:“不瞒各位说,我办差,从来没有像今儿这样,先灭自己的志气,出门之前,就打定输数的。所以,请诸公且抒伟论,我偷偷师,看看这个差使,能不能‘死棋腹中出仙局’!”
几个军机大臣都是莞尔一笑。
“我的身份,”恭王说道,“不像博川、琢如、星叔、筠仙几位,没有什么顾忌,我先来说说好了。”
顿了一顿,继续说道:“‘上头’的意思,我是赞成的。各位想一想,人之一生,能够为朝廷出力,满打满算,不过三十年。丁父忧,丁母忧, 两个‘三年之丧’,加在一起,这三十年,十去其二,五去其一,实在是——拿‘上头’的话说,‘太耽误事儿’了!”
恭王说“我的身份,不像博川、琢如、星叔、筠仙几位。没有什么顾忌”。意思是。他是皇子,他的亲丧,就是国丧,超然“三年之丧”之上,不存在人臣丁忧守制的问题。
关卓凡点了点头,说道:“六哥说的极是!如果是嗣子,除了丁本生父母之忧,还得丁嗣父母之忧。四个‘三年之丧’,满打满算,要守足一百,于夺情题后一事,总以其人所处之时地为断,所以重纲常、维名教而警偷薄之俗也。至‘金革之事无避’一语,经义直截了当,更无可疑。诚以兵礼、丧礼同一凶事,并无所谓希荣忘哀之念;而干戈之际,事机急迫,有万不能无变者。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则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又何拟议之有?”
《纲目》,指的是《资治通鉴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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