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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坏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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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了这警方态度变化的原因,就是接下来该说的东西——死亡的人是共和人。恩……理论上说,人种是共和人,国籍,已经是联邦人,合法移民的联邦人。

联邦没有给选择成为这个国家合法公民的人,提供一个国家该给自己人民提供的人身保护。有意思的地方再加一笔。

最后一点有意思的地方——这里曾经是布莱恩的家。

大家还记得布莱恩要卖掉自己在东南部的房子吧,结果么,现在揭晓。他并没有真的卖掉自己的家,租出去了。挺明智的,在东南部的房市莫名的在移民共和人种中件上的照片后说了一句‘行刑式谋杀’么。无关扎克对这个词汇的认知有多少,但事实就是这是用来形容被害人完全无法主导自己处境的谋杀。

不大的双人床上,头尾的栏杆上还留着被血染红的绳索。詹姆士拿出了照片对比,照片中被大字绑缚的人和实景中的床重合。刚被形容在四肢上的穿刺伤处,白色的床单上浸满了暗红。

让扎克做出另一个行刑判断的是,共和人的头,并不在他的脖子上。斩首是一度流行的行刑方式不是么。

詹姆士换了张照片,这是张特写,聚焦被摆放在床头柜上的头颅。当然,头颅已经被拿走了,只留下一摊颜色会让人失去食欲的污迹。

詹姆士刚才说了死亡原因不是斩首对么,是失血,这意味着警方已经做出了斩首发生在受害人已经死亡之后的判断。詹姆士本打算用这个扎克都直观判断错误的信息来对抗麦迪森的嘲讽的,但人家不关心。

斩首只是个,姿态、标识、风格,不会对受害人的死亡状态产生更多影响的个人行为。警探,至少詹姆士现在认为,这个个人行为,将成为他破案的关健。所以抬着照片作为对比,詹姆士蹲在了床头柜旁,开始压制人类本能的排斥,靠近、观察床头柜。

另一个说明警方拖延的证据。詹姆士是可以亲眼看到完整现场的,至少在尸体还没有被运回警局之前。但是,我们都知道詹姆士早上发生的事情不是么,官僚主义耽误我们的詹姆士第一时间来到现场的机会……不,连官僚主义都算不上,就是警局的高层争论该如何安排詹姆士的工作而已!詹姆士,本身就是个麻烦的存在。

“有看出什么么?”

“没有。”詹姆士看了眼进来的韦斯,“房东怎么说。”詹姆士要把装不认识坚持到底了,挺幼稚的。

“也没什么。”韦斯的脸色变的有些奇怪,“他问我可不可以拿走这里的现金,房租还没收,之前的警察不准他乱碰这里的东西。他还问我,之后这里清理工作是警局,呃,不对,市政府会负责还是他要处理。”

有问题么,天灾的时候是政府安顿受到波及的人民。谋杀,也算‘天灾’吧,不可抗拒的因素不是么,这染血的公寓,该谁……多么现实的疑问。

詹姆士回答了,皱着一张脸,“不可以!他自己处理!”

“我就是这么回答的。”韦斯无奈的摇摇头,“我现在也是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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