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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蹋顿之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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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起看着依旧在负隅顽抗的刺塔人,大喝一声道:“既然不肯投降,那就送你们去见阎王!”说完把蹋顿的头颅挂在腰间,双手持枪杀入刺塔人阵中。

混元戟是最适合大型战役的武器,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它足够长!整个戟身有一丈两尺九寸长,其中包括长达九寸的戟尖和刃;第二,它足够重!达到了一百多斤的重量.

这两个因素再加上元起的天生神力,一个人就杀的刺塔骑兵们人仰马翻,和混元戟接触过的刺塔骑兵们,哀嚎着被连人带马的砸飞。混元戟所过之处,留下一片残尸断臂。

在冲杀的过程中,元起对混元戟的特性也是越来越熟悉,使用起来变得更加得心应手,渐渐地喜欢上了混元戟所体现出来的,这种一力降十惠的作战风格。随着和混元戟的默契程度逐渐提高,元起变得越来越生猛,配合着坐下兴奋不已的玉麒麟,单戟匹马在刺塔人阵中来回冲杀,一人之力,竟是压过了数千的刺塔人,杀的刺塔人惨叫不止。

城门处,地归精锐们杀光了抵抗的刺塔人和叛军,个个浑身是血的来到城门下,看到元起以一人之威大战数千刺塔人,立刻提刀加入了战圈,围杀刺塔骑兵。

当张冲看到元起白马金甲,手持混元戟的雄姿时,心中不由得翻腾起各种念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最后心头的千思万绪都逐渐汇集到了一起,变成了同一种心思:回来了,终于回来了,那个傲视天下纵横北疆的主公终于回来了!

肩上的重担似乎瞬间消失不见了,元起的归来带给了张冲无比的轻松感,因为张冲坚信,只要有元起在,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举起手中那把和左慈的破风枪一样,同样来自秘宝中的破山刀,张冲断喝一声:“杀!”说完舞动大刀,从侧面杀入了刺塔人阵中,千余名骑兵紧跟在张冲身后,在张冲的带领下,一边奋勇争先的击杀着刺塔骑兵,一边向元起的方向靠拢。

由于地归营精锐和张冲所部的先后加入,战场变得混乱了起来。元起领军在刺塔人阵中收割着人头;地归营和天归营精锐组成一个个小战阵,从城门处向外厮杀;张冲所部则是从靠近城墙的楼梯处,侧面杀入刺塔人阵中。三个不同的方位恰好组成一个遥相呼应的三角形,把刺塔人原本就不很整齐的军阵冲杀的七零八落,刺塔人的军阵被彻底分割开来,首尾不能相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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