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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别怕,跟哥走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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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二阶神眷者后的信天,浓雾中的视距已经达到了50米,这是个惊人的数字,秒杀绝大多数的变异兽;精神力的强大,让信天对周围12米的范围明察秋毫,一草一木,甚至一个小土坑、一个小石子在信天眼里都清晰无比;而新诞生的血脉天赋“精确”更是给力,信天能准确计算出每一处障碍物和自己的距离,进而计算出每一步的步幅、每一跳的高度,每一分的力量都恰到好处,丝毫不会浪费。

恣意奔跑已然是一种享受。

丛林是变异兽的天下,动物变异后领地感更强,强大的变异兽更是会狠狠教训闯入者。信天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所以快速移动也是保护自己的手段。同时,信天还把兽尸放了出来。

化身完美傀儡的兽尸已在另一种意义上获得了新生。信天给它起了个名字:金刚。

金刚体形小了一大圈,身高由三米变低到两米五,身躯也瘦了一些,但看起来更加协调。缩小版的金刚依然无比强健,但给人的压迫感小了很多,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的威胁,但身为主人的信天却深知金刚的恐怖。

融合一滴万化之水后的金刚,身体的结构已趋于无限合理,每一块肌肉、每一处骨骼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连异变后暴虐的神志似乎都清醒了很多。

信天将它自己的兽核和剩余的两枚二阶兽核都给金刚吃了,经过一夜的消化吸收,本已二阶巅峰的金刚成功晋级三阶,实力比起一天前已经发生了剧变。

“力量:。

“父亲,你一定要为哥哥报仇啊!”

众人看向正中端坐的一个光头大汉,宋金刚。

宋金刚四十左右,身材魁梧挺拔,古铜色的皮肤如金属浇铸一般,“郑州附近还有不卖我宋金刚面子的人吗?”

宋金刚环顾众人,“这世上就是有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老二,你带些人去把那小子给我抓来,我要杀一儆百。”

左排最上首一个精瘦男子迟疑道:“这么久了,人只怕早就跑了。”

“肯定跑了,那小子又不是傻瓜!”宋金刚嗤笑道,“那就把和他有关系的人全都抓来。他不是有情有义吗?为了一个贱民就敢杀我宋金刚的儿子,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君子。把消息散出去,凡是和他有关系的人,我一天杀一个,看看他如何抉择。”

……

篱笆院子旁有一间小屋,是原来的主人临时休息用的,如今成了信天和小雨临时的家。

大红一家发现金刚对它们并无恶意后,也习惯了金刚的存在。大白和其他母鸡就像好客的主人,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些厨具和生活用品运了过来,在小雨的悉心布置下,这个临时的家竟然也有了几分温馨。

大红本来就是附近的“霸主”,再加上金刚和信天,应该没有什么不开眼的变异兽来骚扰了。

金刚不知从哪里打来几只肥美的兔子,小雨只用了一只就炖了满满一大锅香喷喷的兔肉。配上一大盆味道极鲜的蘑菇汤,和一海碗野菜炒鸡蛋,信天和小雨吃得都走不动道了。

小雨躺在铺得柔软的土炕上甜甜睡去。信天则靠在炕头,懒洋洋地看着窗外如雕像般坐在地上的金刚和几只叽叽喳喳找虫子吃的小鸡。

“真像以前和姑姑在一起的时候。”信天一直紧绷的神经完全松弛了下来,也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短短几分钟,信天便进入深度睡眠中,似乎连大脑都陷入休眠,身体依循着本能运转起来。

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头、每一滴血液,都发出饥渴的信号,刚刚吃进的大量食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化成能量,被每一个饥渴的细胞争相分食,只是短短十几分钟,信天已是腹中空空。

仍然饥渴的身体并不罢休,打起了外界白雾的主意。

信天的腹部微微鼓起,一大股白雾被吸进体内,犹如甘霖洒在久旱的大地,被迅速吸收一空。随即,信天不断地大口吸进白雾,如鲸吸牛饮般,窗外的白雾肉眼可见地变得稀薄,又迅速被更多的白雾补充进来。

信天此时的呼吸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一呼一吸之间的时间越来越长,吸进的白雾却一次比一次多,渐渐地,信天进入了一种类似龟息的节奏,外界白雾蜂拥而来,信天身周的白雾也越来越浓,如同一团棉花糖般将信天围在中间。

“棉花糖”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浓,已然看不到里面信天的身影。巨大的“棉花糖”还将信天身边的小雨也裹在里面,而无论是信天还是小雨,都仍旧处在深深的睡梦中,毫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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