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节 明星不好当4(1 / 2)
必须要说,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生意场上的来往,那个姓钱的经理(当然还有他身后的那个叫什么唐总的老板)也没有做出任何超乎规矩的行动,但是任健依然被恶心坏了。
一直以来,任健都是以奸商自居,坑蒙拐骗压价抬价什么都是干过的(虽然是小打小闹)。但是那确实他第一次被别人用讹诈勒索的方式压价。
钱经理那种做法,虽然客观的来说并没有超过商业谈判的档次,但是那种事情本身就是在讹诈。利用任健资金不足,信息掌握不够的弱点,用超低价来收购钢铁厂。如果不是陆五回来并给予援助的话,任健估计就会被连皮带肉夹骨头,一股脑的被人家生吞下去。
和很多人一样,自己做奸商的时候任健不觉得自己很过分,但是遇到别人做奸商的时候,他就受不了。当然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这几乎是全人类都有的毛病。
所以,很自然的,日常管理什么的是高厂长负责。但是只要有闲工夫,他也会去厂子里看看的。特别是最近因为检查的缘故,他不得不花费了很多时间,所以情况还是掌握的比较到位的。“好的不能再好了。”和军方签订了大合同,现在现金流充沛,无需任何追加投资都可以开启第二条生产线了,还能不好?
“高手,你怎么做到的?”陆五忍不住轻声问了一句。“藏在哪里?”
手机屏幕上自动启动了记录本程序,上面悠然的出现了一行字:“挖地洞”。当然,这些字只是一瞬间就消失了。就算是边上的任健也没机会看到。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这一次可就不是陆五的电话了。任健拿起电话,“嗯”“喔”的几声之后,用奇怪的表情看着陆五。
“是你叫汤玛士过来了?”
双方名义上是合伙人,一同开了一家合资的贸易公司。但是实际上呢,高价出售走私来的贵金属才是任健的第一要务,这可是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情——自从被金爷绑架又被陆五救出来之后,任健就觉得自己完全想明白。不管什么行当,只要是正常合法经营的公司,收益就不可能和犯罪相比。否则的话还组织走私集团干什么,合法生意不是更好?没看到高厂长那样的管理人才都去参加走私集团了吗?
所以例如钢铁厂、贸易公司之类,能赚钱当然好了,但不赚钱也无所谓。对于走私集团真正的收益的重点,就在于走私(当然,这只是一种,显然不会只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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