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军十戒——荣誉与战争同在(1 / 2)
(一)德国士兵为争取胜利而战斗时,必须遵守英勇作战的规则。残酷与无意义的破坏都与他的身份不称。
(二)战斗员必须穿制服,或佩带特别指定的和清楚易辨的臂章。禁止穿便服或不带这种臂章作战。
(三)投降的敌人,包括游击队和间谍,一概不准杀害。他们应由法庭判以适当的惩罚。
(四)不准虐待或侮辱俘虏。武器、地图、文件从他们身上拿走以后,其他的个人财物不准侵犯。
(五)达姆弹禁止使用,任何子弹一律禁止改成达姆弹。
(六)红十字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受伤的敌人应给予人道的待遇。医务人员和随军牧师在执行其医务和宗教活动时不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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