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多情剑客,只求一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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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这是我最喜欢的古龙先生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开头的所用一幅对联,虽然对仗不是很工整,但是,却很有意思。
而我下面所要说的这个故事也很有意思。
在我所要说的这个故事的开头呀,既没有冷风,也没有飞雪,只有漫天的夕阳。夕阳如画,夕阳如歌,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夕阳下,本应是情人们相约黄昏后,呢喃柳梢头的时候,可是,漫天夕阳的插旗镇却突然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骚乱之中:蹲在墙根下抽旱烟的老人们赶紧吐出最后一口烟,在脚底板上敲了敲了沉重的烟袋,插在羊皮袄的外面,随手抓起还在拉屎的小孙子,揣进宽大的羊皮袄里,踽踽而行,直奔家门,然后一头栽进被窝里,蒙上被子,抖个不停。那小孩子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刚才的屎才刚刚拉出一半,就被爷爷塞到了那臭烘烘的羊皮袄里面,觉得难受,挣扎了几下,便从爷爷的怀里伸出大半个脑袋,就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小乌龟那样,手足无措地观看着外面混乱的世界,然后,就被眼前慌乱的架势吓得哇哇乱叫,憋在肚子里的那剩下的一半屎尿便跟着一起涌了出来。那些青壮年后生则把袖子高高地挽起,顺手抄起一把锄头或者铡刀,根本就没有摸清情况,就要往外冲,健步如飞,向插旗镇尽头那片空旷的李家荒园涌过去。冲到那里之后才发现,那里密密麻麻地已经挤了一大群人,议论纷纷的,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那个时候,“江湖”这个词语是一个异常流行的东西,就像时下的网络,街舞,快男超女一样,占据了人们生活的大半部分,大家几乎是削尖了脑袋,非要把这个词套用到自己的脑袋上,以为只要做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杀了个把人就是锄强扶弱,偷了个把钱,就是劫富济贫,然后跟那些所谓的大侠握了个手,就是进入了江湖。所以呢,到了后来,江湖就开始改变了性质,成了是一个很恐怖的名词,绑架,暗杀,下毒,成为所有江湖人的看家的本事,所以江湖就成了糨糊,混乱得不成样子。走夜路的时候,就会无缘无故被打闷棍,拉屎的时候无缘无故地被人按倒在地上抢劫一空,甚至连个遮羞的不片都不给留下,反正是你抢我,我劫你,你套我,我宰你。这样一来,江湖中就很难会有风平浪静的时候。况且,插旗镇又是边陲小镇,属于“三不管”的地方,经常会有成群的绿林强盗前来抢劫,江湖中的各个小帮派为了变成大帮派而争夺地盘,相互攻打,朝廷为了天朝的利益和尊严,也经常派兵围剿强盗,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开战,朝廷中的大臣们为了反对皇帝,也到这里拉丁拉夫,打造兵器,篡养谋士,准备谋反。除此之外,小镇上又经常有鸡鸣狗盗者,走私贩毒者,拐骗妇女儿童者出没,这些不安的因素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小镇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甚至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稍微有风吹草动,他们的老弱病残就会躲起来,青壮年就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武装起来,拥上街头,和强盗,和异族,和朝廷的叛军作战。所以,今天的小镇居民一听到从外面传来那些乱哄哄的声音的时候,就有点儿风声鹤唳,也不管有没有看到强盗的黑色眼罩或者契丹人帽子上的狐狸尾巴,就很快地行动起来,涌上街头,准备应付这突发的袭击事件。而李家荒园就是他们平常聚集的地点。
可是,当他们纷纷到达李家荒园的时候,却全都愣住了。原来,那片原本荒芜破败的李家荒园,此刻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另一番模样。地上的杂草和大小便已经被清除地干干净净,然后,铺上了波斯的红色羊毛地毯,那些倒塌的围墙,爬满绿色藤子的窝棚已经被华丽的锦缎屏障所代替,锦幔的周围,每隔五步就有一个彪形大汉把守,凶神恶煞地呵斥着围观的人们,一副皇帝驾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的架势。后来,有人实在是忍不住好奇之心,就爬到树上,坐在树顶,观看锦缎围墙里面的情形。可是就这么一看,差点儿没从树上跌下来,里面的情形简直比皇帝还要排场。锦帐内金碧辉煌,犹如皇帝出游的行宫。在最中央处,有一座用檀木搭建起来的台子,高有五尺,黄缎罩顶,鲜花美酒,置于其中。台子的四角处,摆放着四面牛皮大鼓,旁边站着彪形大汉,等着击鼓发号施令。中间摆放着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拐子流星,鞭镗锤抓,在夕阳的余晖折射下发出褶褶的光辉。台子的上首,放着一张钱一碗的烧刀子。烧刀子,酒如其名,烈如火焰,能够喝得下这种酒的人,酒量一定不错,够得上酒鬼的称号。这个人看起来也像个酒鬼,可是,这个酒鬼此刻却滴酒不沾,他此时之所以没有喝酒,是因为他要去赴一个约会,一个生死约会。在这样一个生死决战之前,他一定要使自己的大脑保持绝对的清醒。他已经败过二十九次,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败了,再败的话,他只有一条路,死。即使别人不杀他,说不定他自己也会杀了自己的。一个已经被人连续打败过三十次的人,还有什么脸面再活下去呢。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脖子。在他的脖子上,从耳根到下巴的地方,有一道很长的疤痕,犹如怪兽暂时闭上的嘴巴。那是他在上一次——也就是第二十九次的决斗中让对手留下的。每到心情紧张,或者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都会习惯性的摸一下这道疤痕,这道疤痕会在这个时候提醒他已经失败过二十九次,绝对不能在失败了。可是,还不仅如此,假如你把他的衣服脱下来,仔细看一下的话,可能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他的后背,前胸,大腿,小腹上,还有二十八道同样的疤了。而且这些疤都是让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人就是仇万千。在每次比武之后,仇万千都要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疤,作为一次胜利的终结。经过二十九次的决战之后,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可以让他再留下疤痕的地方,所以,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败。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笑了。他笑得同样莫名其妙,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的无能,竟然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那么多的疤痕,还是在笑自己这次胜券在握,决不会再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疤痕了。可是,他究竟在笑什么,恐怕只有老天知晓了。他看了看天空,天空很蓝,夕阳很红,映着夕阳的天空中有苍鹰飞过,不是地发出凄凉而悲绝的声音,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看了看小镇。小镇中间的那条街道两边,人头攒动,事先约定的李家荒园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仇万千的排场依然不减,就像每次决斗的时候那样,彩旗飘飘,富丽堂皇,犹如帝王出巡,围场周围的旗杆上,各色的旗子随风哗啦啦的猎猎作响。旗子上斗大的“仇”字在夕阳下显得格外耀眼,犹如仇万千那极具挑衅性的目光。哼,好大的排场。他轻蔑地笑了一下,知道仇万千此刻很可能已经在等着他了。看见这么一个貌不惊人,技不压重的家伙,众人猛然一怔,难道仇万千等的人就是他?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其实,作为叙说者,我也不大相信。这样一个人,跟叫花子似的,怎么值得让名满江湖的断魂枪仇万千特意跑到这个花不香,鸟不语的小镇等他呢?这个家伙究竟什么来路?看到这里,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有一样的疑问。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想。想就接着看下去吧。
很多人正在用极其蔑视而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来人,可是,这种蔑视并没有让他感到尴尬,恰恰相反的是,这种轻视反而激起了他内心无限的斗志,因为他知道,经过这次决战之后,人们将完全改变对他的态度。这一次,他有把握取胜。只要胜了,他就是江湖中武功最高的人。仇万千是江湖中最有名的人物,那么,只要打败仇万千,他就可以取而代之,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人,这样的人谁不尊敬。只可惜这个时候,谁可看不出他有能够击败断魂枪仇万千的本事,所以,大家都在用一种极其轻视的眼神看着他,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外走进镇内,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内走进李家荒园,看着他懒洋洋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进锦帐,来到仇万千的跟前,然后,看着他懒洋洋地将双手抱在一起插在胸前,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露出一丝懒洋洋的笑意。他这副懒洋洋,满不在乎的样子立刻引起仇万千粉丝的极大不满。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对这人议论纷纷,大加指责。
“这个家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态度竟然如此傲慢,真拿自己当爷了,还让仇万千等着他,呸。”
“依我看呀,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还不是狗鼻子插大葱,装洋相,哼,老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了,恶心。”
“我看也是,自己一点儿本事也没有,只会拿仇万千的名头来炒作,用以抬高自己的身价,真不要脸。”
“没办法呀,如今这年头,都想拿红人来炒作,即使打不赢人家,也可以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和这张不好看的脸,这样的人多的是,你简直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还是忍忍吧。”
“真想一拳头把丫挺的鼻子打下来,看他还敢不敢冒犯仇万千,你说这家伙什么玩意儿嘛,貌不惊人,技不压重,跟个叫花子似的,喂,喂,喂,哥几个盯好了,别让这小子钻了空子,等比完之后,咱们一起朝他扔鸡蛋石头,要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更不要脸。”
“真是至理名言。哥几个先盯着,我再去叫人来帮忙”
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听到这种异样的指责之后,恐怕早就火冒三丈,满地乱窜了,可是,这个人却偏偏不是一般人,所以,任凭那些围观的人怎么挖苦,怎么恶语相加,都没有显现出丝毫生气的样子,仍然懒洋洋的,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怎样才能成为高手中的高手?高手的最高境界不仅是要在武功上高过别人,更重要的是要有超人的忍耐力,只要你有极高的武功,拥有超出常人的反应力和超乎常人的忍耐力,那么,你就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况且,这样的指责他已经听得不止一遍了,经过多次的磨练,他已经达到了可以把别人的指责当成是在放屁的地步。在闻到别人放臭屁的时候,一般人还要捂一下鼻子呢,可是,他呢,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高,实在是高。
看到如此豪华奢侈的排场,又看到四周满是愤慨的人群,来人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迈步走上台子,来到仇万千的面前。他笑了笑,将一只手插在腰间,另一只手将剑从竹筐里拿出来扛在肩膀上,丢掉竹筐,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然后,笑了起来,笑得莫名其妙。他一边笑,一边看着躺在椅子上享受的仇万千,眼神中充满了满不在乎,又充满了挑衅,仿佛在看马戏团里的老虎在进行表演一般。笼子里的猛虎虽然余威仍在,可是,生活太安逸了,动作就会大大折扣,已经褪去了山中王者那种与生俱来的野性。这是他在看到此时的仇万千的时候,脑子里所产生的第一想法。
仇万千也跟着笑了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唰”地一下打开洒金折扇,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椅子上,斜着眼睛望着那人,淡淡地道:“喂,你都已经输了二十九次了,为什么还不死心呢?”
那人将背后的竹筐拿下来,随手扔在地上,笑着道:“因为我这个人生性懒散,生活没有目标,如果不找你比武,那我恐怕就什么没事可做了,你也知道的,我平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要打败你。”
仇万千摸了摸鼻子,他的鼻子很白,很软,每摸一下,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个红色手指头印,摸完了,便不停地摇头,然后,开始不停地叹气,道:“你知不知道,我一接到你的挑战书,就觉得很头疼,头疼得简直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甚至连美酒和美人也没有心思享受了。”
说到这里,他又开始不停地摇头,仿佛真的碰上让他头疼的事情似的,然后,一把将左边侍立的美貌侍女拉过来,搂在怀中,坐到大腿上,他的腿柔软而富于弹性,少女的身体更是如雪,如絮。
他捏了捏那美貌侍女的脸,笑了一下,然后,看了一下来人,接着道:“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那人耸了耸肩膀,笑道:“连你断魂枪仇万千都感到头疼的事,我一个无名小卒,又怎么会知道呢?”
不知道看到仇万千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个不停,勾引得他的酒瘾也犯了,还是此时他想喝两口酒来稳定一下自己内心不安的情绪,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然后,用脚轻轻挑起丢在地上的筐子里的竹筒,拔掉塞子,朝嘴里倒了一口酒,甚至还闭着眼睛,仔细地品了品,回味无穷。
仇万千合上折扇,将那人从头到脚看了一便,然后,指着他冷冷地道:“我已经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二十九道疤痕,你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现在,我还真想不出从你身上再找出一个地方留下第三十道疤痕,这就是我所头疼的事情。”
听到这话,那人重新塞好塞子,将竹筒放回竹筐,笑着道:“就是这个呀,好办,那我来给你选个地方。”
说到这里,他指了指仇万千的胸口,道:一剑穿心。
仇万千推开怀中的侍女,“哼”了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原地踱了几步,然后,突然转过身来,冲着他冷冷地道:“你错了,第一,我从来就不用剑,第二,纵横江湖这么多年,好容易才碰上一个像你这么有意思的对手,还想再多玩几次,你说我怎么舍得让你死呢,是不是?”
听到这话,那人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长长的疤痕,立刻笑了起来,将那柄黑色铁剑在手里转了个圈,从左边的肩膀换到右边的肩膀,懒洋洋地道:“哦,好像是你弄错了,第一,用剑的是我,我说一剑穿心,其实是指一剑穿你的心,第二,无聊的是你,并不是我。这几年来,我们总共决斗了二十九次,可是,每次决斗完之后,你只是打伤我,在我身上划上长长的一道,而不肯杀我,由此可以得到证实,你并不是想我死,而是要故意折磨我,你想消磨我的意志,看着我的意志消沉,从肉体和精神上完全击败我。还有就是,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为了打败你,于是,天天勤奋磨练武功。笨鸟先飞,铁杵磨成针,日日磨练,夜夜不息,武功自然会有所精进,而你就完全不同了,你总觉得自己的武功天下无敌,于是,天天沉迷于酒色,纸醉金迷,所谓不进则退,所以,你早晚都会死在我的剑下。”
那人在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一点儿也不像是信口胡诌,而仇万千呢,则只是笑了笑,当他是在放屁,而且还是一通很臭,很臭,臭不可闻的屁。他的话也许有那么一点点的道理,可是,要打败他仇万千,就真的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不信,他一点儿也不信呀。所以,在听到这番话的时候,仇万千仍然是满脸的不在乎,然后,随后接过左边的美貌侍女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用手掠了掠搭在肩膀前面的那缕长发,看着那人嘿嘿冷笑着,仿佛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从出道到现在,敢在他断魂枪仇万千面前如此狂妄的人,这人还是第一个。可是,死得最惨的人,他肯定也是第一个。仇万千突然觉得,这件事情真是越来越有趣了,有趣得都不想杀他了。
仇万千眯缝着眼睛望着他,笑了笑,然后,向他举了举酒杯,淡淡地道:“哦,那我祝你第一百次成功。”
说到这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仿佛再也没有听见过比这更可笑的话了。
他笑,那人也跟着笑,他们在笑的时候,也许正在想着完全不同的问题。仇万千一定在想,这人一定是痴人说梦,而那人却在想,谁笑到最后,谁才笑得最好。
他们两个人的脸上虽然都带着笑容,可是,空气却突然变得凝滞起来,仿佛是在他们笑的这一瞬间,突然结了冰似的。随着空气的凝滞,众人的心情也开始跟着紧张起来,个个屏住呼吸,仿佛是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似的。此刻,形势已经不在偏向仇万千的那一方,因为他们仿佛也已经看出来,眼前这个落拓而落寞的中年男子绝对不是一个一般的人,究竟是谁取胜,很难说清楚。所以,他们都在观望,等着结局出现,所以,他们急切想看一场精彩的决斗。一切都静悄悄的,甚至连那些原本肆虐的风沙也开始停息下来,等着观看一场好戏。这个时候,正在天空里翱翔的那只苍鹰,仿佛是发现了什么猎物似的,突然展开双翅,冲天而起,钻入云层。与此同时,那落拓男子也突然出手,拔剑出鞘,纵身而起,朝着站在台子上的仇万千急刺而来,用的正是鹰击长空的招式,这一招果然比上次有所进步,甚至可以说进步很多。可是,仇万千却仍然笑了笑,不慌不忙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随手抛了出去。酒杯离手,正好挡住那人急刺而来的长剑。那把黑色铁剑看似寻常,可是,他急刺来的手法却不寻常,又快又猛,很有将仇万千一剑毙于剑下的样子。他的剑虽然很快,剑法迅猛,可是,仇万千的身法更快,身法风是绝妙。那只寻常的酒杯被他这么随手一掷,犹如一面强大的墙壁,立刻将那人的长剑硬生生地挡了回去。那人力道受阻,立刻一个大大的旋身,跳回到原地,而那只酒杯又丝毫无损地回到了仇万千的手里,无论是力道,还是强度,都拿捏得非常到位。只此一个回合,胜负便可初见分晓。人群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呼喊声响彻云霄。
那人见这一剑中途受挫,虽然吃了一惊,但是,仍然以最快的速度改换了招式,在半空中舞了个剑花,开始新一轮的攻击。这一招更快,更狠,更辣,很有霸王举鼎,力劈华山的气势。仇万千真不愧是阅历丰富的老江湖,碰上这种情况,显得越发镇静,眼看着那人的长剑犹如毒蛇出洞般地朝自己的胸口急刺而来,仍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将手背在身后,仅仅使出单掌和单腿,与之交锋,只到最迅猛的时候,才挥动洒金折扇,与之对阵。普普通通的一把洒金折扇,被他用得犹如一道屏障,将那人急刺而来的每一招厉害的剑式都轻轻松松地化解掉。那人的七七四十九招剑式已经用尽,却连仇万千的衣服都没有沾到,不由心慌,脚下的步法和那把握剑的手便开始有所松懈,额头上已经有一层细密的汗慢慢地沁出来。仇万千的嘴角立刻露出一丝冷笑,然后,一个清风随柳舞的转身,轻轻地落在那把檀木椅子上,潇洒地摇着折扇,摆出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随将那杯已经斟满的酒杯拿起。好厉害的轻功,还美妙的姿势,好干净利落的身手,他简直得意极了。他仰起脖子,刚向把那杯酒美美地送进嘴里,可是,那人的剑锋一转,改变了套路,只一剑更加猛然,更加迅速,,快得犹如晴空中的一道霹雳,朝着仇万千急劈而来。仇万千大吃一惊,赶紧侧身。他虽然冒险将此剑躲过,可是,手中的酒杯却被这急刺而来的剑式击得粉碎,杯中酒化作一道白光,作天女散花状,洒了他一身,也洒了那人一脸。
那人仗剑在手,看着仇万千这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得意地笑了起来,然后,轻轻舔了舔洒落在嘴边的那几滴美酒,大叫道:“好酒,果然是好酒。”
仇万千的脸色却变了变,变得很难看,也很阴沉,每次要杀人的时候,他都会做出这副表情来的。
这次,他好像生气了,他是真的生气了,他愤恨地将手中酒杯的残骸扔到地上,指着那人,冷冷地道:“喂,你记住了,这次,我要在你的额头上画一道长长的疤痕,让你永远记得,这第三十次的失败。”
他这话狂傲至极,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觉得,他这是在吹牛,甚至连那人自己都清楚地知道,仇万千说的是真话。假如仇万千说要在你的额头上划上一道的话,那么,他就绝对不会碰你的鼻子一下。
可是,那人却仍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耸了耸肩膀,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很怀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并且朝着他伸了伸中指,做出一个极富挑衅的样子。
仇万千这下是真的被激怒了,他狠狠地“哼”了一下,然后,伸出右手,冷冷地道:“拿我的枪来。”
这个时候,一直站在椅子后面的那个美貌侍女立刻走过来,单腿跪在地上,捧着一把银枪,断魂枪。
这杆断魂枪从枪尖到枪尾,总共长一丈二尺三寸,重四十六斤八两,枪头扁平,通体透明,全部用银子打造而成,枪杆则用柔韧性极强的龙藤细丝柳编织而成。枪身上还刻着一行小字:仇家断魂枪,休想回故乡。自从出道至今,仇万千就是用这杆枪挑三山,踹五岳,不知道已经有多少英雄豪杰的英魂葬送在了这杆枪之下。在江湖中,甚至还有个传说,说这杆枪因为杀戮太重,所以,上面依附着无数游魂,之所以没有人可以从这杆枪下逃生,是因为枪上的这些游魂需要寻找新的替身,才能超生,所以,死在枪下的人才越来越多。看来,这次枪下又将多了一个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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