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仙神法律法规(二)(1 / 2)
诸仙官帝君被民间设斋醮有罪上申及关白者,仰随时下降,受香灯祭献。违者,徒三年。
诸仙官帝君见行法官及同僚转迁者,须得具礼服展贺。违而不讲者,杖一百。
诸仙官帝君巡察见生民杀牛供滋味者,追取魂魄,伺身谢之后,沦没幽涂,九祖同罪。得吃牛肉者,仰遣九祖为牛,令其常食先祖之肉,身谢之后,永没酆都,彼牛自死,而吃者减寿半纪。不知是牛肉而吃者非。
诸仙官见生民有冤雠执对者,不待寿限,仰具状即时上进。”
九天真王又说道:“所有诸神诸仙均有法律,当然土地神、山神也有法律。
诸土地受勑位据一方者,系主管一方之土地,一隅者主管一隅,一宅者收管一宅之鬼神。违者徒九年。
诸一隅土地主管一隅,若隅内土地妄兴祸福者,徒三年,当时落职。隅主知而不举者,同罪。
诸土地放祟入宅,侵害民人者,与鬼同罪。
诸土地守镇宅宇而宅神不和者,处斩。
诸土地非符篆所在之处腥言秽语者,徒二年。
诸生民茹荤饮酒对上真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诸生民病苦求觅符水而心不至诚者,徒二年。
诸生民妄效法官步履星斗者,徒二年。履具人星者,减寿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诸生民狡猾为害於人者,九祖咸殃,身谢之后,沦没阴司,万劫不原。法官道士,见灭其身。
诸生民建斋醮反不至诚者,徒三年。
诸生民恃势毁坏寺观,毁僧骂道,侵害良民者,臧寿。已甚者,灭身,殃及七祖。
诸生民将经书文字秘诀符篆入秽污之处者,徒二年。行法官道士加一等。
诸生民咒诅天地日月,裸露三光,呵风指雨,怨咎天地者,徒九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诸生民以灶下火烧香。对北小遗,破人持戒者,徒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诸生民妄祀神鬼及不干杞典神鬼,徒三年。
诸生民不奏名姓传受秘法,而盗视灵文者,徒三年。
诸生民不行正法,於家内盗藏秘法者,徒二年。
诸生民怨望君相,不孝二亲,不友兄弟,不信师友,不睦夫妇,不恤贫穷及憎*者,徒七年。甚者,灭身。”
芷翎仙子玉兰道:“此等下界之民也同样受此法律吗?还是天人所尊重呢?守尸神和吊喪神,此也有吗?”
真王道:“凡‘生民’律法,天人,神人,下界人民共同尊之,有违法者,同罪可考。而守尸神和吊丧神,各有法律同样。
诸守尸神妄乱胁迫亡人,乞觅财物,及妄受生人祭享之类,并针决,流三千里。余准土地正神律同管。
诸守尸神安妄乱转动生民死骨以左为右以右为左之类令生人不安者处斩。
诸守棺柩神准守尸神律
吊丧神
诸吊丧神承受勑命,或阴水二司引进取生民,而错入人家者,处斩。
诸吊丧神承受指挥而妄乱出入者,处斩。其余犯罪,并准正神律。”
张玄楚问道:“师尊,廁神是怎么回事,还有邪神为什么让它们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