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近水(1 / 2)
法庭上,凌俐一身黑色的小西装,头发盘在脑后,戴着金丝边的眼镜,拿着辩护词一丝不苟地读着。
和她两年前的形象相比,这样的打扮似乎很类似,可细看之下,又完全不同了。
西装的质量自然上升不止一个档次,刘海编成侧辫,顺着脸的轮廓延伸成细腻的盘发,精致又不老气,精心挑选的眼镜也不显得笨重,甚至可以说优雅了。
但外貌的改变和她在法庭上气势相比,完全微不足道了。
她这时候,正在发表第一轮的辩论意见。
“从证据上看,用以定案的证据属于言辞证据,提供证言的证人不能出庭作证,鉴定人不按规定接受控辩双方盘问,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她侃侃而谈,祝锦川耸耸肩,不置可否。
他这小徒弟,自从和南之易分手之后,竟然变了一个人似的,飞速地成长起来。
三个月,华放下手上正在干的活,迎上前来:“小俐,回来了啊。”
凌俐点点头,递给丁文华一袋子刚才在水果店买的车厘子:“嫂子,这个含铁高,你给小宝少吃点,你怀着孩子才该多吃。”
丁文华擦了擦手,接过水果也没说谢,只是脸上漾满了笑容:“行,我多吃。”
从上次小宝生病凌俐帮了大忙以后,丁文华就变了个人似的,勤快了也不多话了,一回到雒都,就马上到小店来学手艺。
小宝的最后一轮治疗,是上个月结束的,还比较顺利,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住,穿刺检查骨髓里不再有幼稚细胞了。
如果五年内不复发,就算痊愈了。
但丁文华始终担心复发,和张建文商量了以后,决定再要个孩子——生的时候把脐带血存起来,万一小宝复发需要移植骨髓什么的,也能用得上。
张守振听到外面的动静,也忙不迭迎出来,看到祝锦川和凌俐,脸上笑开了花。
和张守振寒暄几句,祝锦川就提出,来帮凌俐搬东西的事。
张守振忙说:“我也一起搬。”
凌俐忙阻止他:“舅,东西不多,我们来就行了。又白吃白住了三个月,我搬走了,表嫂也有地方休息了。”
张守振欲言又止,也不敢多问凌俐关于南之易的事。
两个月前,凌俐就从南之易的公寓里搬出来,暂时住在这里的筒子楼里,但三人挤一个大套间终归不那么方便,尤其是在早上大家都要用卫生间的当儿,真是排队都排不过来。
再加上丁文华来饭店帮忙,有时还会带小宝过来,那几十平米的地方,堆满了小宝的玩具,简直无法下脚。
好几次祝锦川发现凌俐上班时候都没带妆,问了问情况,就帮她找了个就在律所附近的小套间。
凌俐的东西在楼上早已打包好,只是还没得空搬,现在祝锦川开了车来,不到半小时已经把她的东西全部装到车后箱里。
东西都装完了,忽然丁文华从楼上急急地跑下来,拿着一个盒子:“小俐,你忘了这个。”
凌俐一看,愣了一愣。
丁文华手里的,是那个装着那对茶水晶耳钉的盒子。
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很有些犹豫带走还是不带走。
扔吧,不符合她勤俭节约的个性;不扔,又觉得只看一眼就能勾起回忆,把渐渐痊愈的伤口再一次撕裂。
后来纠结着纠结着,忽然有一天盒子不见了,反而解决了一件难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