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东汉官职(1 / 2)

加入书签

东汉时期的行政区划设置西汉末年,政治日益腐败,经济衰落,政治、经济、军事大权过于分散,最后导致公元9年王莽篡朝,改国号为“新”,建立王莽掌权的“新”王朝。王莽篡政后,大量罗汉宗室功臣后裔、封建官僚,改郡封国,乱设行政区划,改变原来的区划名称,地名大乱,形成国历史行政区划极大的混乱时期。直至公元23年(地皇四年),各地起义军奋起,王莽被杀,新朝垮台,新莽政权被推翻,由绿林为首的地主阶级代表、西汉远支皇族刘玄取而代之,年号更始,新朝灭亡。后因政权内部角逐激烈。刘玄于更始三年投降赤眉军后被杀。实际东汉王朝是从公元25年即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元年开始的。

因“新”朝时间为时较短,仅存在15年,加之行政区划改动较大,又在管理体制不成定局,故对其不作详细介绍。

公元25年,汉宗室代表刘秀权势较大,挫败各地割据势力,建立东汉朝(公元25~220年)。定都濉(去目加各)阳(今河南洛阳市东),始称东汉。

东汉的疆域基本同西汉时疆域,只是把西汉时各部州的辖区范围变小,东汉在公元140年仍保持十二州刺史部(央派出的监察机构,其职能基本同西汉)和司隶校尉部,计有十三个央派出监察区。另在甘肃以西仍设西域都护府,作为西域当地的最高权力机构。东汉的一级行政区划为郡、国(王国)、属国都尉;二级区划为县、邑、道、公国,侯国。

东汉接受西汉衰亡的教训,加强郡县的权利,削弱封国的范围和力量,采取“封列侯,奉朝请”措施,不让封国掌实权,只食租税,封域减小,兵马数量压缩到最低限度。东汉的封国,—等为王(相当郡),二等为公国,三等为列侯(列侯食县为侯国、小侯食乡、亭,关内侯无土,寄食于县),相当于县级。

东汉央官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