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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七章 出事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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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书友“paladinlying7”的捧场!)

明代的水稻亩产量并不低,根据据明末清初桐乡的经营地主张履祥在《补农书w中记载:“田极熟,米三石,春花一石半,然间有之。大允共三石为常耳。”也就是说普通水田一年两熟,一季稻产量为三石,二季稻产量为一石半,所以普遍来看南直隶的亩产量在三石左右。

明代三石折合后世的计量单位应该是二过,自然知道这个张家不好对付,但是张家势力再大能大过王法吗?

“咱们先去看看再说!”

杨陈二人在书办的带领下,来到镇东面张家的地头上,这里已经聚集了上百人,都是短衣打扮,手拿锄头镰刀,看样子都是张家的佃户。而反观工作队这边只有不到二十人,还有一半是县里和镇里的衙役,真要出什么事这些人根本指望不上。

杨宗简看了看情况,拉过一个书办在他耳边低语,让他骑马赶紧回县里求援,最好调来几百巡检司。

这时相持的两拨人看到大官来了,纷纷让出一条路来,杨宗简和陈选走入人群中,正看到一个中年人抓住一个七品文官的领子破口大骂。

“你一个七品芝麻官,也不打听一下老爷我是谁,让你量那块地就量那块,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说话这人正是同里镇的大地主张庆芳,在上午工作队到他家时张庆芳态度还不错,将家中地契拿出来交给领头的督粮道典吏查看。那个典吏看了看地契没什么,不过和皇册上的记录出入太大。皇册上记录张庆芳家有土地一千五百六十亩,可是地契上只有三百多亩。那个典吏见过土地多的,还没见过土地少的。

不过张庆芳给的理由也算合情合理,张庆芳的父亲经营不善,这几年都将土地卖了,现在只剩下这么多。理由合理典吏也没说什么,你说是多少就是多少,可是下一步实地测量时出了问题。

明代地契上都有所属土地的大致描写,比如说地处镇子外面多远,土地大致形状是什么,周围有没有河流,和那家土地接壤等等。可是按照张庆芳提供的地契,到实地去看完全合不上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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