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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章 失踪的小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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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肉吃对这汉朝的老百姓的刺激还是蛮大!特别是现在又是兵荒马乱的汉末,估计这群老百姓那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

肯定有读者会问,竟然野外可以捕猎和捕鱼,那为什么老百姓平常不去捕一些野味来改善一下生活呢?

大家不要忘了!这时代可是在汉朝,那是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www.126shu.com当地平常百姓的活动半径就是几里而已,他们不可能走很远的。第二,虽然是野外,但是很多地方,都已经被当地的地主豪强给霸占了。没有经过人家的允许,你去人家地盘打猎试一试!就算当场把你打残废了,那到时官府也不会帮你的。再者,现在的农民苛捐杂税和徭役任务十分繁重,他们根本就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打野味!再说汉朝时的器械和工具都不是很完备,想要去打猎,没有几十人的人力,估计连毛都捕不到。你想,一个农民去哪叫上几十人,就算同村地约好,都能放下一天的活计,那本地的亭长会同意几十人的武装在外晃悠吗?

所以,总总原因,才导致野外虽有肉食,可是普通的老百姓也是望肉兴叹啊!

可千万别跟我扯什么晚上偷偷地去捕猎!这个时代由于营养跟不上,普遍的人都有夜盲症的症状,一到天黑,那是神马都看不见了!更别说晚上去野外捕猎了!

那现在为什么又可以呢?

废话,现在不是黄巾起义嘛!各地的地主豪强全部都圈缩在自己的坞堡当中不敢出来了。现在野外已经是野兽的家园,没人管了啊!现在这三千人,正好也是无地无产无政府的三无人员,这干柴遇烈章讲的正是一个名叫“祥林嫂”的农村母亲的故事。她那感人的故事,游志现在想想都还想流泪。

这祥林嫂年纪轻轻的就守寡,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之下,便将她(祥林嫂)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祥林嫂不愿再婚,于是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于是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婚后生子阿毛。不久,贺老六贫病而亡,孩子阿毛又被狼给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但因她两次守寡,便被人认为是不祥之物,深为主人所厌恶。

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赎“罪孽”。然而仍被鲁家人撵出,沦为了乞丐,终于在一个除夕的夜晚,倒毙在风雪之中。

这个故事好像给了游志一种心理暗示,这群孩子估计是被野兽给叼走了。你想,解放前农村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汉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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