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的会有人拿走的(2 / 2)
所以,第七天过去了。
第明人,有话好好说,说清楚了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的好。
“有人,有人,有人的。”
说好的挺胸抬头,结果还是低眉弯腰的姿态,果然是个伺候人的命。
经过短暂的交涉,见月算是弄懂了事情的原委,这间酒楼本是被收监的犯人的所属财产,犯人已死,这个酒楼就归于官府,官府不得私自占用,便低价拍卖了,最后辗转了几次,这才落到了丁掌柜的手中,因为这个地皮的特殊性,当初并没有现金交付,只是开了一纸欠条,而现在是来要钱的。
见月心凉了半截,果然,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如果有何不是自己的。
果然了,丁掌柜敢把这个酒楼送给自己不是没有理由的,说不定是因为还不起钱所以才跑了的。
可是袖子里还揣着一份地契,你说这地契都到了手里,这地方竟然还是官府管着的,也不怕心眼不好的转手卖了,中间商赚差价,也能大捞一笔。
见月把地契掏了出来,反正就自己一个月赚的那么几个铜板,肯定是还不起债,要是掌柜的能还起也不会半路跑了,肯定是贵的不忍直视,还是睡想要谁拿走吧!
地契拍在桌子上了,官府小头头说了句,“欠条就在这,丁丰收要是能还了我现在就盖章落款,要是还不起那我可就封了啊!”
欠条白纸黑字拍在自己的面前,见月真想自戳双目,为自己刚才的不当言论道歉。
我错了,我不应该这样揣测别人的,掌柜的怎么会还不起这么点钱呢!
偌大的一个酒楼,上上下下三层,里里外外多大的一块地方,竟然才拍卖了一千两白银,虽然对于自己的那一丁点月钱来说,那是肯定买不起的,但是自己刚才也看到掌柜的存款了,那就是九牛一毛的事情,根本是小意思而已。
不伤筋不动骨,还能白落这么大一个地皮。
再看那地契,刚才就顾着高兴了,都没注意地契上就写着几个字,也没有签名没有盖章,根本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益。
哎,都怪见月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地契什么的,冷不丁见了一次还是个不成熟的。
俗称,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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