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烽烟再起(2 / 2)
“夫君,他老人家就是我给你提到过的天机太上,也是咱们天地阁唯一的太上长老。”
听到寒冰的传音,墨羽了然的点了点头,其实他已经暗自开启了破妄之眼,看清楚了这个老头竟然是圣王镜三重的修为。
天玄子这时转过身来,给墨羽和水蓝遂星介绍天机太上认识。
两人再次躬身施礼,天机太上面带微笑,眼神柔和的打量着他们二人。
“你们都是天地阁的后起之秀青年才俊,就是要有股子敢打敢拼的狠劲,以后只管按你们的意思去办,有为难的地方,不要忘记这里就是你们的后盾,你们的家!”
天机太上对墨羽和水蓝遂星都很满意,特别是墨羽,那是无数年月也没出现过同阶比他强的人。
两人躬身道谢,墨羽道:“这次的战斗虽然总体来说是对大局有利,不过还是有部分私仇在里面,晚辈对此心有愧疚,但是如今还是要麻烦诸位前辈给我兑换一些急需的资源。”
天机太上等人见墨羽如此坦诚,无不暗自欣慰,天玄子问道:“你说说看,都需要什么资源?”
“晚辈需要传送水晶,我可以用极品灵石和混元丹来换,”
“什么!——混元丹!你小子怎会有混元丹?”
天玄子也有些凌乱了,极品灵石虽然稀有,但并不让人吃惊,但是这混元丹可是七阶上品丹药,就算是在中州和天地阁,也是稀缺之物,毕竟那是能提升合道镜一阶的丹药啊!
看着众人诧异的表情,墨羽有些无语,“那个……那个混元丹也是晚辈这段时间才炼制出来的。”
一旁的寒冰,深情的看着自己的男人,如同少女般满眼都是小星星!
天机太上忽然笑道:“呵呵!老夫想起来了,资料上记载着你是炼丹师,却没想到你小子竟然可以炼制七阶丹药了!”
他扭头看向天玄子,“阁主,如果阁内还有储备的传送水晶,那就送给这小子几块吧!”
天玄子点头看向青无涯,其实即便天机太上不开口,他也会无条件支持墨羽的。
“大长老,你那里还有库存的传送水晶吗?”
“嗯!还储存有几块。”
青无涯面带和蔼的微笑,翻手取出了三块传送水晶,这就是天地阁的底蕴,只要不是偏门的东西一般都有储备。
看到这些特别的晶石,墨羽一阵欣喜,他当即掏出两瓶混元丹和百块极品灵石,递给青无涯。
“大长老,这里有十颗混元丹和百块极品灵石,够吗?”
“哈哈!你小子真是财大气粗啊!虽然太上已经说把传送水晶送给你,不过看你如此土豪,老夫就自作主张收下你这些东西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咱们天地阁又能多出几位合道巅峰的强者。”
“大长老无需客气,诸位前辈都把我当作家人,晚辈只要能拿的出对阁中有用得东西,自然不会吝啬!况且这些灵石都是前段时间打劫来的,混元丹也是用打劫来的灵药炼制的,大长老只管收下就是!”
“那好,老夫就不和你客气了,你要在那里布置传送阵?老夫找人给你安排。”
“哦!晚辈先前跟阵法师宗泽前辈学习了传送阵的布置方法,如果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我就请他帮忙。”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i>
小说网友请提示:长时间阅读请注意眼睛的休息。:
---这是华丽的分割--</i>
“那好吧!老夫就不为你操心了。”
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墨羽和众人闲聊了几句后,就和寒冰对视了一眼,然后起身告辞,与水蓝遂星三人离开了天地阁。
墨羽他们离开之后,天玄子对天机太上拱手道:“太上,人你也见到了,觉得这小子怎样?”
“哈哈!天生的领导者,很好啊!”
“我和大长老已经商议过,打算立他为少阁主,若不是他现在私事缠身,弟子现在就宣布了。”
“这事你们商议着办,老夫这个太上长老的存在,就是天地阁有危难之时出手,其他的事不会干涉你们的决定。”
………………
“墨兄你不够意思,你能炼制混元丹也不给兄弟说一声,我家老头子现在可是正需要呢!”
两人刚离开天地阁,水蓝遂星就幽怨的大叫,墨羽摇头苦笑,翻手取出一瓶混元丹扔给了他。
“你这家伙,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这不是还没来及给你吗?”
“嘿嘿!我可是不会跟你客气。”
水蓝隧星随手接过丹瓶,却暗自把这份兄弟情义牢牢记在心中!
三个人很快回到了租住的大院,发现黑虎和格鲁克林等人还在修炼。
“这几个家伙还真是够努力的呀!”
水蓝遂星心中佩服,不由得暗自嘀咕。
看到墨羽回来了,黑虎他们都汇聚到了客厅,墨羽取出地图圈圈划划了一番,扭头看向寒冰。
“冰儿,接下来的战斗危险性不会太高,而且这也是大家磨炼的机会,你就不要跟着了,免得会让弟兄们心中有依靠,不能发挥各自最大的潜质,你留在嵩阳城看着买一座合适的宅院,当做咱们一个秘密基地,好与幽月城连接起来。”
寒冰有些迟疑,主要还是不放心墨羽的安全,不过她现在打心眼里把墨羽当做中心,自然是听从自己男人的安排。
“水蓝兄,你有什么建议?”</div>
<div id="footlink"><a href="上一页</a><a href="返回目录</a><a href="下一页</a></div>
<div id="adbottom"><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script></div>
</body>
</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