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二)(2 / 2)
“清霜姑娘,对不起,害你陷入如此绝境,现在,想走也走不掉了……”
如果说,许晨风最对不起的一个人的话,那就是莫清霜了,一个女子随着自己从忻口打到太原,从淮河打到台儿庄。
这一路上的风险,几次险些要了他们的性命。
曾不止一次的催促过莫清霜离开,可这个执拗的女子死活就是不走,怎么说都不走,就是要在一起……
莫清霜的脸上始终是挂着一抹清冷的微笑,璀璨如星的目光看着许晨风,不言不语,只是将自己同样满是伤疤的手放进了许晨风的大手中,小手扣着大手,这就是她的答案。
莫清霜喜欢许晨风,这是一件写在脸上的事实,许晨风不予回应,也是事实。
许晨风的心理有所亏欠,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如今,岂敢重复?
莫清霜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也是一个胆小的女孩,为了追逐爱情,她敢于从平型关一路追随许晨风至此。
身上颇有东北儿女的那种洒脱气质,可是,面对许晨风的时候,却终究不敢将一句喜欢你的话说出口,说到底,她还是摸不透许晨风的心意,她害怕被拒绝,不想被拒绝,与其被拒绝的那种心碎,还不如不说话,就这么一直陪在他的身边,感受着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甜蜜。
一个不敢说出口,害怕被拒绝,一个害怕她说出口,担心自己无所适从……
军事上的天才,感情上的白痴,说的就是许晨风。
“我不要走,我要留在你身边,毕竟,你说过,要教我读书识字的,怎么,现在要反悔了吗?”
读书写字,这是莫清霜唯一留在许晨风身边的借口和理由。中国字那么多,每天学十个,一年也学不完……
许晨风微微一笑,笑容中多是苦涩。捡起来一块瓦片,在马灯的昏暗灯光下,写下了一行字。
“苟利……生死以,岂……趋避……之”一句诗,莫清霜只认识九个字。
许晨风念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这句话,听起来很大气呀,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许晨风尝试着拎起一旁磨好的大刀,还行,能拎得动,能上战场,站起身来,宋之龙等人也随之站了起来,一共七十七人,聚拢到了许晨风的身边。
看着莫清霜,最后微笑着说了一声:“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当许晨风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韩龙趁着莫清霜不备,一记手刀砍在了她的脖子上……
莫清霜当场昏迷了过去,将昏迷的莫清霜揽在怀中,把她抱着来到了一处隐蔽的地方,轻轻的放在藏身之地。
手指轻轻的拂过了她的眉毛,小声道:“对不起,这一次,真的不能与你同生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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